活動宗旨:為慶祝美術節及推廣美術教育,倡導藝文風氣,提升創作水準
鼓勵青少年、學生參與有益身心的活動,特定本簡章。
指導單位:桃園縣政府、桃園縣議會、桃園縣後備指揮部
主辦單位:中壢市公所、台灣電力公司、中國石油公司、桃園縣文化局
承辦單位:桃園縣青溪新文藝學會、中壢市福德里辦公處
協辦單位:立法委員陳學聖服務處、桃園縣議員張運炳服務處、中壢市市
民代表賴立竹服務處、福德里環保志工隊、晨曦美術協會、中
國水彩畫會、台灣省中國文藝工作者協會、內壢國小、元生國
小、中正國小、興仁國小、內定國小、自強國中、內壢國中
參賽組別:國小低年級組、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組、國中組 (共四組)
比賽時間:中華民國101年3月25日 (星期日)
上午九點至中午十二點三十分止
比賽地點:中壢市成功公園內 (風雨無阻)
比賽方式:採現場寫生方式,題材以成功公園園區及想像中的美麗社區為主,
比賽用四開畫紙由本學會提供,寫生用具一律自備,並不得自備
紙張或由他人代筆,違者取消資格。
報名時間:中華民國101年3月15日起至101年3月24日止
每天上午十點至晚間八點 (報名傳真):03-4332874
報名方式:● 團體報名:由本會委託各國中小訓育組、輔導室或美術教師協助辦理。
● 個別報名:(含通訊報名)郵寄或傳真參加比賽報名表,或至本會辦理報名皆可。
● 現場報名:比賽當天可親赴現場領紙處服務台辦理報名參加 (限
上午十點前)。
評審方式:由本會聘請國內知名公正水彩畫家組成五人評審小組,作品採初
審、複審、決審方式。
成績公佈:比賽優勝名單將公佈於各媒體,並個別通知得獎人。
獎 勵:第一名 (各組)1名,水晶獎座乙座、獎狀乙紙、指導老師獎狀乙
紙。
第二名 (各組)2名,水晶獎座乙座、獎狀乙紙、指導老師獎狀乙
紙。
第三名 (各組)3名,水晶獎座乙座、獎狀乙紙、指導老師獎狀乙
紙。
佳 作 (各組)9名,獎狀乙紙。
入 選 (各組)10名,獎狀乙紙。
頒獎時間:中華民國101年4月8日 (星期日)上午十時三十分於中壢市福德里集
會所舉行,各獲獎者及前三名指導老師請攜帶身分證、通知單到現
場接受表揚,更歡迎家長一同前來觀禮,得獎作品由桃園縣青溪新
文藝學會收藏,作者不得有異議。
附 記:1. 凡帶隊 (十人以上)參加比賽之美術老師,本會將頒發感謝狀乙紙。
2. 本會對入選以上作品均有展覽、攝影、出版等權利並負保管之責。
3. 歡迎外縣市對繪畫有興趣之學生、青少年報名參加。
4. 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。
桃園縣青溪新文藝學會 報名電話:(03)4332872、4332873
中壢市320成功路79巷62號 報名傳真:(03)4332874 手機:0989-467325